【江苏省】第十七届“振兴杯”创新创效竞赛 高职组竞赛申报工作指引

发布日期:2021-07-08 18:28:19   浏览量 :18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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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届“振兴杯”创新创效竞赛

高职组竞赛申报工作指引

各设区市团委、各高职院校团委:

团中央于近期下发了《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——第十七届“振兴杯”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》,今年起增设了专项赛即创新创效竞赛。为落实团中央相关要求,提升全省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创新创效能力,团省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创新创效竞赛(高职组)省级选拔工作。具体工作要求提示如下:

1. 参赛对象。年龄在1625周岁(含)之间(199671日后至2005630日前出生),20217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各类高职院校(不包括有高职的本科院校)在校学生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学生)。

2. 申报作品数量。请根据通知(附件1)中要求的三个竞赛方向,每个方向至少推荐1件作品,每校最多推荐4件作品。鼓励2021年“挑战杯”江苏省选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,且符合“技术革新类”和“创意设计类之科技发明制作类”竞赛方向要求的相关获奖作品重点申报参与评审。

3. 严格程序规范。参赛学校要认真核实推荐作品的真实性、原创性,所涉及的发明创造、专利技术、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,抄袭、盗用、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,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各级推荐程序要坚持公开公正、优中选优的原则,广泛发动,层层选拔,真正将代表各校水平的优秀作品选拔上报。作品申报书(附件2)、作品汇总表(附件3)等相关材料于719日前发指定邮箱。团省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参加全国比赛作品。

4. 加强组织领导。各设区市团委、各高职院校团委要以比赛为契机,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,广泛举办技能竞赛、技能挑战、创新创效等活动,广泛选树青年技能人才典型,全面活跃高职学校共青团工作。

团省委联系人:秦昌建

   话:025-83393586

   箱:83393586@163.com

附件:1. 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——第十七届“振兴杯”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

2. 第十七届“振兴杯”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——作品申报书

3. 第十七届“振兴杯”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——作品汇总表

共青团江苏省委高校工作部

2021623

附件下载:

第十七届“振兴杯”创新创效竞赛高职组竞赛申报工作指引.pdf
附件1.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——第十七届“振兴杯”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5.0.docx
附件2.第十七届“振兴杯”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——作品申报书.doc
附件3.第十七届“振兴杯”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——高职组作品汇总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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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
竞赛
主办单位:共青团中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
举办城市:沈阳 杭州 南京 重庆 郑州
版权所有:“振兴杯”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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